湖州市气象学会先进集体与优秀会员评选办法
湖州市气象学会文件
湖气会发〔2008〕3号
湖州市气象学会先进集体与优秀会员
评选办法
为了激励各团体成员单位和会员更多地关心学会工作,参与学会活动,活跃学会气氛,经五届三次理事会讨论决定从2008年起开展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制定《先进集体与优秀会员评选办法》,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本气象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和市气象局各部门;
2、优秀会员:全体会员。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本会《章程》;
2、积极组织或参加科普宣传活动,成绩突出;
3、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活动;
4、认真组织技术开发、学术交流与学术研讨活动,在促进科技进步和人才成长,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显著;
5、积极发展会员,为会员和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做好服务;
6、认真落实市学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市(县)科协、市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优秀会员
1、按时交纳会费,认真履行会员职责;
2、热心学会工作,积极参加学会活动;
3、关心学会荣誉,积极宣传学会工作;
4、注重学术研究,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交流。
三、评选原则与流程
1、先进集体和优秀会员2年评选一次;
2、先进集体评选2-3个,优秀会员为总会员的5-10%;
3、评选年度学会下发通知与推选名额,各团体会员单位按通知 要求申报;
4、由全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评议决定。
四、表彰奖励
先进集体、优秀会员均以市气象学会的名义进行表彰奖励。
主题词:先进集体 优秀会员评选办法
湖州市气象局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