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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组织优秀气象科技成果参加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主场展览 和气象现代化科技博览会的通知

时间:2024-03-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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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全国科教融合创新联盟成员单位,中国气象服务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深化气象产学研用结合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搭建成果展示、科技交流及科技供需对接平台,根据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和气象科技活动周工作安排,我司将组织一批优秀气象科技成果在2024全国科技活动周主场展览和气象现代化科技博览会上进行展示交流,以充分展现气象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和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请你单位积极做好参展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是新中国气象事业七十五周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第五年,也是落实《纲要》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气象科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展示的宣传,对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意义重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梳理本领域、本地区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和重要进展,组织凝练科技成果展项,积极参与全国科技活动周和气象现代化科技博览会活动。我司将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遴选出优秀展项参展。
二、推荐展项要求
    重点展示近年来气象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展览均为室内展,征集展项以展板、模型/实物为主。
    1.全国科技活动周重点征集近年来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显著推动作用的气象重大科技成果、在气象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和曾获国家科技奖励的气象科技创新成果。优先遴选运用多媒体、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创新展示的模型/实物展项,突出先进性、可视性、能动性、互动性。
    2.气象现代化科技博览会重点征集具有业务转化、转移推广和产业化前景的最新科技成果,让能够提升气象业务服务能力的有用可用成果脱颖而出,让符合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的科技成果找到市场,让共性技术成果被更多单位了解和引进。参展成果应为本单位已通过气象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的成果。
    3.各单位可申报全国科技活动周展项1个,气象现代化科技博览会展项1—2个,已在同类展览中参展的不再申报。
    4.实物/模型展项需适合室内展览,安全可控。
    5.内容不涉密,可公开。
推荐展项有关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于3月12日(周二)前将推荐展示的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2、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盖章扫描件报送科技司联系人气政邮,其他单位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模型/实物展项请同时提供能体现其优势和特点的图片。
    2.展项收集、运送、布展等具体事宜待展项遴选后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科技与气候变化司科技发展处  潘昕浓
联系电话:010-68406731
电子邮箱:panxinnong@bj.cma.gov.cn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2024年3月6日